9月10日,住房和就《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。
根据通知,各地要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。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层住宅。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人口以下城市严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,不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。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,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。
强化既有超高层建筑安全管理,全面排查安全隐患。各地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行动,加强对超高层建筑隐患排查的指导监督,摸清超高层建筑位置、高度、功能、规模、结构、建设代等基本情况,建立信息系统。组织指导超高层建筑业主或其委托的管理全面排查超高层建筑地基、结构、供电、供水、供气、材料、电梯、抗震、消防等方面安全隐患,分析易燃可燃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、外墙脱落、传染病防疫、消防救援等方面安全风险,并建立台账